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提高公司車輛使用效率,加強公司車輛管理,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公司車輛分為公司機關用車、項目部及設備站用車。
第二章 車輛管理
第三條:公司車輛實行“統一管理,有償使用”。
第四條:公司車輛的年審、保險、修理及交通規費的繳納和事故處理等相關事項由公司后勤部安排專人辦理,經辦人應認真負責,車輛駕駛人員應積極主動配合,如果因經辦人人為原因造成經濟損失,由經辦人負責。
第五條:公司機關使用的車輛加油憑公司后勤部開具的油料單到指定加油站加油,在滁州市境內禁止自行加油。到境外出差需要加油的,回公司后駕駛員應即時到公司后勤部履行登記手續;項目部及設備站使用的車輛燃油由車輛所服務的部門購買,原則上駕駛員不經手燃油的購買。機關使用的車輛,每次加油均填寫〈車輛油料消耗統計表〉(表1),定期進行統計。
第六條:公司車輛修理,機關使用的車輛由駕駛員提出申請,項目部及設備站使用的車輛由各項目部或設備站提出申請,經后勤部開具〈車輛維修申請單〉(表2),交由領導指示同意后,到指定修理廠進行修理。機關使用的車輛,每輛車定期填制〈車輛維修統計表〉(表3)
第七條:公司車輛由公司后勤部統一調度,設備站、項目部用車由設備站、項目部提出申請,公司后勤部派車,按月收取使用費;公司各部門用車由公司后勤部派車,填寫〈車輛使用登記申請表〉(表4)后用車,外單位借車由公司總經理批準,公司后勤部仍需填寫〈車輛使用登記申請表〉(表4)。
第八條:機關使用車輛,各臺車每月統計車輛維修及用油費用,并填寫〈車輛維修、用油登記表〉(表5),定期公布。
第三章 駕駛員
第八條: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交通法規,熟練掌握駕駛技術,嚴禁酒后開車,不超速行車,不爭道搶行,不亂停亂放,因個人原因遭受罰款處罰由個人承擔。
第九條:駕駛員不得私自出車,對私自出車而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個人承擔。
第十條:駕駛員無出車任務,應遵守上下班制度。
第四章 獎懲制度
第十一條:公司鼓勵駕駛員安全行車,全年無安全責任事故,每月按100元標準予以獎勵,車輛停駛不在計算范圍。
第十二條:車輛發生事故,將按公司實際承擔費用總額為基數,對駕駛員個人進行處罰,全部責任按6%比例、主要責任按4%比例、次要責任按2%比例進行處罰。
附件:表1:路橋工程處車輛油料消耗統計表
表2:車輛維修申請單
表3:車輛維修統計表
表4:車輛使用登記申請單
表5:車輛維修、用油公布表